吉业介绍
吉林市经纪人协会文件
吉市经协会( 2004 ) 第 4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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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吉林市经纪人协会会费标准
及收缴办法的决议
依据会员章程精神,参考其它省市同行业协会收费标准,结合本市具体情况,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议定,会费标准如下(见下表)。并决定从 2004 年开始,每年上半年进行经纪人资格年检工作同时,收缴会员会费。
会 费 标 准
参加协会首次会费标准
个人
团体单位
个人会员
50 元
普通单位会员
2000 元
个人理事
800 元
理事单位会员
4000 元
个人常务理事
1000 元
常务理事单位会员
6000 元
副会长单位会员
10000 元
入协会以后会费标准
20 元 / 年
1000 元 / 年
500 元 / 年
1500 元 / 年
800 元 / 年
1800 元 / 年
3000 元 / 年
汇签:
2004 年 5 月 8 日
经纪人协会会员权利和义务
会 员 权 利
(一)在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(五)订阅《经纪人》杂志优惠权;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 员 义 务
(一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